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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校區綜合服務組】109學年度桃園校區汽機車停車開始申請

【桃園校區綜合服務組】109學年度桃園校區汽機車停車開始申請

一、109學年度停車使用期限為109/8/1至110/7/31止,每學年度申請並請繳交一學年之費用。
二、申請方式採線上申請
1.申請開放申請期間為109/4/13(一)上午9點至109/7/31(五)15點截止,逾期恕不受理。
2.申請對象為專任教職員生續辦及新辦(請於期限內完成申請,逾期不受理)
3.兼任教師、育成中心廠商、與本校簽約之委外廠商,請用紙本申請。
4.空中進修學院之學生統一於109/5/24(日)採紙本現場辦理。
三、109/8/1(四)起全面實施新學年度汽機車停車管制。
四、線上申請流程如下:
(一)至公能樓一樓自動繳費機(右)繳費。
(二)繳費收據、行照及駕照拍照後。
(三)資料完整填寫後送出。
(四)申請完成後須等待開通使用設定。
五、開通使用設定時間:
(一)開放申請期間之星期一至五之上班日下午三點前申請,則隔日上午八點開通使用。
(二)開放申請期間之星期六日及例假日申請,則須於上班日之隔日上午八點開通使用。
(三)非開放申請期間或開放期間未開通使用前,進出校園請依臨時停車方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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