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及非消耗物品(含2000元以下)公告
最 新 公 告 事 項
一、各單位購置2,000元以下之財物,請依94.3.11總務處簡便行文表通知,於每年三、六、九、十二月十日前,填表用印後,送總
務處保管組辦理。
二、閒置之財產與非消耗品資料,請填本網站,堪用品讓與公告,如有意使用之單位,可和讓與單位辦理財產或非消耗品異動手續。
三、秘書室94.6.16北商秘字第0940616A號簡便行文通知,各單位購置2,000元以上財物時,應先填妥財產或非消耗品增加單,並
依程序會辦,減少退件及浪費時程。
聯絡信箱 : jennycwc@mail.ntcb.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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