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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校區綜合服務組】函轉桃園市政府修正「本市禁止或限制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之區域、時間」1案。

【桃園校區綜合服務組】函轉桃園市政府修正「本市禁止或限制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之區域、時間」1案。

主旨:桃園市政府修正「本市禁止或限制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之區域、時間」1案。
說明:
1.依據桃園市政府114年12月19日府交運字第1140356199號函辦理。
2.桃園市政府修正「本市禁止或限制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之區域、時間」,公告事項:本府衣公益及安全之需要公告除禁航區、限航區及航空站或飛行場四周之一定距離範圍外,距地屌高度不逾四百恥之區域,禁止或限制遙控無人機飛航紅動之區域、時間及其他事項如附件。
3.桃園市政府交通局-遙控無人機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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