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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校區綜合服務組】函轉-桃園國際機場四周禁止或限制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規定。

【桃園校區綜合服務組】函轉-桃園國際機場四周禁止或限制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規定。

主旨:桃園國際機場四周禁止或限制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規定協助宣導一案。
說明:
1.依據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115年7月7日桃機航字第1151704156號函辦理。
2.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為維護桃園國際機場飛航安全,宣導各單位遵守民用航空法有關機場四周禁止或限制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規定。違規活動熱區、目的與樣態說明,並謹記「五要五不要」原則。

附件:桃機航字第115170415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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