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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廢後再利用物品流通作業說明&流程

報廢後再利用物品流通作業說明&流程

「報廢後再利用物品流通」作業說明:

1.經管組檢視各單位填報之財物報廢單內是否有再修理利用效益者(如桌、椅、 櫃、隔屏等),如果有則予以拍照。

2.經管組將具有再修復利用效益之報廢品數量、規格及相片等資訊公告於經管組網頁,並以E-mail 通知本校各單位財產經管人。

3.需求單位電洽經管組或報廢單位確認報廢品是否合用。

4.確認合用後,由需求(領用)單位填寫「報廢後再利用物品領用申請書」一份及 「非消耗品增加單」一式三份(價值與年限均為0),送會經管組與主計室後,陳校長核批。

5.經管組登錄非消耗品產籍資料並製作「財產標籤」送交領用單位黏貼。

6.如報廢品在公告期間內無人領用,則予以拍賣清運。

 

流程說明:

各單位填寫財物報廢單→→經管組檢視有無具再利用效益之報廢品→→

拍照公告於網頁並E-mail通知各單位財產經管人→→需求單位確認是否合用→→

填寫「報廢後再利用物品領用申請書」及「非消耗品增加單」一式三份→→校長(或授權人)批示→→

經管組登錄非消耗品產籍資料→→經管組製作「財產標籤」送交領用單位黏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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