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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安中心簡介及業務職掌

中心簡介:
本中心置主任一人,由總務長兼任,下設執行秘書一人,及幹事三人分別負責校園環境保護業務、校園衛生業務及校園安全業務。本中心執行秘書與幹事以任務編組方式由本校專任職員兼任之,學校不另支給津貼。

環境保護及衛生安全中心應辦理事項如下:
一、 環境保護及安全衛生教育之推動。
二、 校園環境之影響評估、督導及建議。
三、 校園污染行為之防治、監測及管制。
四、 校園環境品質提昇計畫之規劃、建議及督導。
五、 校園內災害防制、衛生安全與健康保障之規劃、建議及督導。
六、 環境保護及安全衛生相關預算編列。
七、其他環境保護與安全衛生有關事項之規劃、建議及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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